根据江苏省和江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结题
(一)省级重点项目(国家级项目)以学术论文、学科竞赛、参加学术会议等形式申请结题,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 以学术论文申请结题,应以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第一、学生第二,在北大核心期刊或SCD/SSCI/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论文;
2. 以学科竞赛获奖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参加与项目内容相关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A类、B类)并获奖,在省级学科竞赛获奖团队中排名前三或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团队中排名前五;
3.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在会议上汇报与项目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省级一般项目或校级项目 以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申请结题。
1. 如果以学术论文申请结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论文须在有正规刊号的期刊公开发表(含录用);
(2)论文内容与承担的项目密切相关;
(3)恪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得找第三方对论文进行代写、代投、代修等。如若违反学术规范,将提请上级部门作撤销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 如果以研究报告申请结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研究报告内容与项目密切相关;
(2)校级项目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省级一般项目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
(3)申请结题时附知网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20%。
二、验收答辩
1. 答辩形式分为汇报和专家提问两部分,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共同参加,项目指导教师也可参与项目答辩;
2. 汇报内容为项目简介、项目创新点、项目过程、项目立项时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以及项目成员在创新实践能力训练收获的锻炼、心得、体会,请将汇报重点放在项目创新点、成果、任务完成情况及项目训练的收获和心得体会;
3. 项目汇报时间一般控制在5~10分钟,各项目结合汇报内容制作PPT图文展示材料,并指定项目成员负责汇报;
4. 留存答辩记录、现场照片等材料。
三、结题验收结果
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其中“优”比例不高于学院当年结题总项目数的30%,“优、良”比例不高于学院总项目数的60%。
未结题的项目,其主持人及成员不能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学分,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规定由医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大学医学院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