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即时整改、保证论文质量,研究生院于9月26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学期研究生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我院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学位论文开题环节已完成,拟2021年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的研究生。
二、检查内容
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阶段进行全面检查,研究生个人撰写中期检查报告(word版,模板见附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5部分:
1. 学位论文内容与开题报告是否相符
提供开题报告题目,并附系统打印的选题报告。
2. 学位论文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其学术价值
提供到目前为止的阶段性研究内容,并附结果图。
3. 目前存在或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取的解决方案
4. 下一步的学习计划与学位论文按期完成的可能性
5. 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它科研成果的情况(含准备情况)
四、具体要求
1. 中期检查工作由学院组织开展,采取研究生自查、导师协查、学院主查的方式进行。中期检查与论文答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
2. 中期检查成绩采用四级记分,即优、良、合格、不合格。学院将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报告进行审核,中期检查成绩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送审答辩环节。
3.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原则上2021年不得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4. 中期检查报告撰写完成后,打印并导师审核签字。由班长统一汇总后,在2020年10月21日前交至医学院一号楼3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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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