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附属医院的科研工作,推动校院科学研究交流与合作,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环境,现将申报我校2024年度江苏省检验医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程序
1. 项目申报人认真阅读《2024年度江苏省检验医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指南》(附件一),按照指南要求选择申报课题方向和内容。填写《江苏省检验医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二),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项目申报书送至医学院1号楼307办公室。
2. 根据申报人的申报课题方向,检验医学重点实验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申请书》进行初审,经检验医学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和专家组评审后确定拟立项名单。
3. 立项名单确定后,由检验医学重点实验室填写《江苏省检验医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资助一览表》。报科学技术处备案,最终名单由科学技术处统一下达。
4. 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检验医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合作协议》(附件三),按照要求签署相关协议和合同,按照任务书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并如期结题。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 申报范围:我校各附属医院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岗人员,非高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需有两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2. 申报条件:各附属医院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在申报项目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3. 凡立项资助人员,今后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时,依托单位需选择江苏大学。
三、立项数量及经费
2024年度江苏省检验医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拟立项约50项,其中重点基金项目约20项,10万元/项;一般基金项目约30项,5万元/项;特别资助基金项目4项,20万元/项,所有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立项后先下拨50%经费,2025年底中期检查通过后再下拨剩余经费。
四、集中受理及截至时间
项目申请者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叁份,双面打印)报送或快递至医学院,检验医学重点实验室于8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一览表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梁照锋 宋玉玉
地 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江苏大学医学院1号楼307室
邮 编:212013
附件一:江苏省检验医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项目指南
附件二:江苏省检验医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三:江苏省检验医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合作协议
江苏大学医学院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