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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秋学期研究生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10-27


为推进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即时整改、保证论文质量,依据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现将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我院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学位论文开题环节已完成,拟2023年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的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硕士、非全日制硕士及往届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

二、检查内容

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阶段进行全面检查,研究生个人撰写中期检查报告(word版,模板见附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5部分:

1. 学位论文内容与开题报告是否相符

提供开题报告题目,附系统打印的选题报告。

2. 学位论文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其学术价值

提供到目前为止阶段性研究内容,并附结果图。

3. 目前存在或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取的解决方案

4. 下一步的学习计划与学位论文按期完成的可能性

5. 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它科研成果的情况

三、具体要求

1. 中期检查工作由学院组织开展,采取研究生自查、导师协查、学院主查的方式进行。中期检查与论文答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

2. 中期检查成绩采用四级记分,即优、良、合格、不合格。学院将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报告进行审核,中期检查成绩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送审答辩环节。

3.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原则上2023年不得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4. 中期检查报告撰写完成后,打印导师审核签字。由班长统一汇总后,在20221125日前交至医学院一号楼305办公室。


医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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