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文件要求,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材料进行了初审,经院分委员会投票表决,现将初审通过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0月11日-10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医学院研究生与学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511-861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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